今天看到新聞,再有數宗情困自殺的新聞,甚至殺死男友報復、宣洩情緒等。我看到,倒抽一口冷氣:傻女人!
對於賤男,香港多的是。你要死,他心裡99%都是:你咪去囉。根本就懶得理你。反正你都死不掉,而新聞報導,的確,大多數都還活生生。
最土卻最真實的,是活得比他好。我根本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辦。我不是再介意那個前度,只是,我喜歡比你高貴,過有質素的生活;喜歡恥笑你。
想當年你愛上別個拋棄我,好,我傷透...但我告訴自己,咬緊牙關便過。
四年單身,我一直在學習,令自己進步。今時今日,好明顯我有大進步。生活絕不是富裕,但有提升。最重要的是我身邊的那個代我超好,極度疼錫我,那是我從未感受到的。那是你沒有能力給我的,對,是無能力!
所以,吵架不用死,有外遇不用死,愈要死的人愈煩,愈遲死。祝各位死前有一秒可以靜一靜,想想日後可以恥笑對方的情景,也許,你會乖乖、靜靜的走下來...